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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拟同意授予张贝佳等17人学士学位的公示

2025-06-25 10:40:36

经审核,张贝佳等17位学士学位申请人符合《台湾av 学位授予工作细则》的规定,经台湾av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通过,拟同意授予学士学位,现予以公示。

公示时间: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6月27日。

如有异议,请联系台湾av教学办公室。

联系电话:86735753   地址:1号台湾av楼425办公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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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位评定分委员会

2025年6月2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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